书蕴 2005-6-22 19:46
中国信用卡的美丽谎言
吴向宏 / 作者系美国Innoprise基金高级顾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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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,如果你的信用卡失窃了,你可一点也不必担心。美国法律有规定:信用卡被盗用,只要在失窃后(或盗用行为发生后)24小时内进行了挂失,则无论被盗用的金额多大,持卡人只负担最高50美元。英国也有类似的法律,规定持卡人最高负担50英镑。其余部分,除非银行能证明商家有明显的过错,否则全部由银行负担。事实上,许多银行自觉执行的条款,比上述法律规定更为优惠。不但挂失时间大大放宽,连那50美元的赔偿也由银行一并负担了。也就是说,银行用自己的信用,为所有信用卡消费进行了全额的担保。 @K_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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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中国,信用卡被盗用的损失却全部由消费者负担。这让我们醒悟到,虽然中国市场上也流通着许多叫“信用卡”的小塑料卡片,但那张卡片背后,并没有银行的信用担保。说白了,我国信用卡的“信用”二字根本名不符实,完全不能和发达国家的信用卡相提并论。后者才真正具有“见卡如见银行”的魔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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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之所以要挑明这一点,是因为我国有人喜欢援引“国际惯例”,来为银行的一些收费行为辩护。例如,两个月前的银行卡年费风波中,有人就宣称“银行卡收年费是国际惯例”。最近,在深圳等几大城市的商家“拒卡”风波中,又出现了类似的论调。商户认为银行方对刷卡消费收取的手续费太高,要求降低。而银行界则有人反诘:国际上刷卡消费的费率普遍在2% ,我们比他们低一半了,还让我们降? iky!k:l:[:CN.K 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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